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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丹阳市粮食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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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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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粮食应急预案

丹阳市粮食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而制定的。该预案的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预案适用于丹阳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丹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处理果断,适时干预、重点保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镇(区、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工作服从整体工作,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通过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及时报告情况,并快速实行先期处置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实施强制性干预措施,包括限定粮食价格,实行限量、定点、记录等临时性供应;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临时性特殊管制,强制性限制社会粮源和涉粮设施。

丹阳市粮食应急预案明确了粮食应急状态的等级划分和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全市粮食应急状态为县级(Ⅳ级),按照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两级分级负责制要求,预案规定了全市粮食应急状态为县级(Ⅳ级)。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Ⅰ级)按《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省级粮食应急状态(Ⅱ级)按《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镇江市级粮食应急状态(Ⅲ级)按《镇江市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丹阳市粮食应急预案还详细规定了应急响应程序和市级粮食应急响应条件。当本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当镇江市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时,丹阳市相应启动县级粮食应急预案。根据事态发展,县级(Ⅳ级)应急状态分为紧张、紧急、危急三种状态,每种状态都有具体的粮食价格波动幅度和持续时间要求。

丹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在于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