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元数据》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3)提出并归口,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25年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编号
为T-469。项目名称为《数字音乐元数据》。
2、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数字音乐是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工具和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重
要载体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
发展。2022年,中共和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将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列为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其中明确提出要形成中华文
化数据库,这也是音乐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发展文化数字经济的内在要
义。在视听体验方面,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利用技术创新改善音质和服务质量,提高了网络传输速
度与覆盖范围。在科学技术与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向多元化、
融合化、全球化方向发展,成为传播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全球的影响力进一
步扩大。
2023年,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多元发展,实现了数字音乐与不同领域的结合与
应用。经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据测算(该数据是基于对国内23家主要数
字音乐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同口径数据进行测算分析,同时剔除部分边界不清晰的
业态形式并在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深度访谈的基础上编制而成),2023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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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在线音乐、音乐短视频、音乐直播、在线K歌业务在内的中国数字音乐市场总
规模约为1907.5亿元,相较2022年,同比增长22.7%。基于我国经济社会数字
化转型的背景和需求,以及音乐产业和政策的变化和发展,GB/T31777-2015已
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产业、技术、政策和市场指引下的实际需求,因此,亟需对原
有GB/T31777-2015《数字音乐元数据》国家标准进行修订,为深化落实文化数
字化战略,规范和加强数字音乐数据资源建设、应用和管理,进一步实现数字音
乐资源的共享、交换和服务,推动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标准化
技术支撑。。
3、主要工作过程
1)立项阶段
2024年12月,由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3)组
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推动本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开展标准调研、资料收集、
标准草案稿编写。同时,2024年12月,由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SAC/TC353)向国家标准委提出修订立项申请。
2025年7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本标准修订的立项计划,计
划号T-469。
2)起草阶段
2025年7月-8月,起草组针对标准相关的技术内容,重新收集、整理了相
关技术资料,并与相关起草组内专家进行了咨询和沟通。在此基础上,起草组对
标准草案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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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原则
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
草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
本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同时应充分考虑到现阶段我国数字音乐元数
据应用和管理的技术发展情况和趋势等方面应用的可行性和需求,使其具有可操
作性。
2标准主要内容与确定论据
2.1标准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音乐元数据的描述方法、元数据模型、元数据内容以及元
数据扩展的一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数字音乐元数据的开发、利用、维护。
2.2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本部分给出了本标准中用到的术语和定义。
4.元数据的描述方法。本部分给出了开展元数据描述的基本要求和摘要内容。
摘要内容明确为中文名称、定义、英文名称、数据类型、值域、缩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