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宁波市]2025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笔试历年参考题库附带答案详解(5卷合辑).docx
文件大小:47.63 KB
总页数:69 页
更新时间:2025-08-06
总字数:约4.02万字
文档摘要

[宁波市]2025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笔试历年参考题库附带答案详解(5卷合辑)

[宁波市]2025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笔试历年参考题库附带答案详解(篇1)

【题干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职权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选项】A.审判刑事案件的权力

B.审判民事案件的权力

C.审判行政案件的权力

D.制定法律的权力

【参考答案】D

【详细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128条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刑事审判权、民事审判权和行政审判权。而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