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种子质量问题的检验规则和判定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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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8-06
总字数:约2.38千字
文档摘要
种子质量问题的检验规则和判定规则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因作者在以往文章中对种子生产经营者供应且又不是最终销售的包装种子质量不应负责已作论述,故对此问题本文不再赘述,仅对在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违法行为司法、执法实践中不执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判定规则问题评析如下。
案例简介
宁夏的A公司和山东的B公司签订种子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供应包装规格为25kg的玉米种子2215kg,未约定标注内容。A公司收到B公司支付的354400元购种价款后,按照B公司的指示将包装种子发送给内蒙古的种子使用者使生产遭受损失。种子行政执法机关以案涉种子没有标签为由认定为假种子,以种子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