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责.docx
文件大小:20.15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8-06
总字数:约1.74千字
文档摘要
文件
校字〔2024〕05号
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岗位职责
一、委员会成员职责
(一)党组织书记
1.按照党政同责原则,与学校校长共同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2.与学校校长共同抓好学生欺凌事件及有关舆情处置工作。
(二)校长
防治学生欺凌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
分管副校长
通常负责协助主任开展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可能包括组织协调各部门进行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等工作,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德育(政教)主任
负责学生的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通过开展德育活动预防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在欺凌事件发生后,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