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最新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x
文件大小:24.88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8-07
总字数:约3.08千字
文档摘要
最新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总则
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师德失范行为的界定
1.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类
教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