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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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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8-07
总字数:约3.6千字
文档摘要

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化发展,制定如下管理服务规范。

一、基本要求

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是指主要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制作加工、集中就餐或配送服务等助餐服务的机构,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幸福食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取得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村(社区)提供场地并自行管理、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老年助餐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一老一小幸福院”等,可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信息登记等方式,掌握相关情况,并加强工作指导。

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