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园区作为产业集聚的核心载体,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区域,其绿色低碳转型对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具有关键作用。当前,我国各类园区能源结构偏化石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偏低、可再生能源替代率不足,且缺乏针对能源综合利用的系统性技术规范,导致零碳园区建设面临技术路径不清晰、方案落地难度大等问题。为规范零碳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的技术要求,引导园区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利用效率、推动多能互补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特制定《零碳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团体标准,为零碳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助力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二)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三)主要工作过程
1.启动阶段:2025年3月,召开标准制定启动会,明确标准的核心目标(规范零碳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技术路径)、适用范围(各类园区的能源生产、输配、消费全链条)及起草组分工,组建由能源技术专家、园区运营管理者、科研机
构人员组成的起草工作组。
2.研究阶段:2025年4月至5月,起草组通过文献梳理(国内外零碳园区案例、能源综合利用技术成果)、实地调研(典型工业园区、生态园区)、政策解读(国家及地方零碳园区建设指导文件)和专家访谈,系统分析园区能源结构现状、技术痛点及应用需求,形成标准草案初稿。
3.征求意见与修改阶段:2025年6月至7月,邀请园区运营方、能源企业、环保机构、高校专家等开展多轮研讨,针对技术指标可行性、内容全面性等收集反馈意见,对草案进行迭代修改,重点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技术应用等关键章节。
4.送审发布阶段:经多次修改后,预计2025年8月完成标准文本终稿,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最终按程序正式发布。
(四)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本标准旨在建立零碳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的技术框架,通过明确能源结构优化、技术应用、系统集成等要求,引导园区实现能源高效循环与低碳替代。其意义在于:
为政府部门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提供技术依据,助力区域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
帮助园区明确能源综合利用的技术路径,降低转型成本,提升能源自给率与抗风险能力。
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智慧能源等技术的融合应用,促进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树立园区绿色发展标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低碳转型,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标准编制原则与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一)标准编制原则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编制过程中坚持技术先进性、实践可行性、系统协同性和动态适应性原则,确保内容符合零碳园区建设的实际需求,与国家《零碳园区建设评价规范》《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二)本标准主要内容
1、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各类园区的能源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阶段的技术指导。
2、标准主要内容:规定了零碳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技术体系(含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系统、多能互补、智慧管理等)、实施路径及评价指标。
(三)本标准制定参考的主要依据
GB/T39729《零碳园区评价规范》
GB50797《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验收规范》
《关于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文件)
三、主要技术要点和关键内容指标说明
本标准明确了零碳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的技术框架、核心
要求及实施细则,重点内容如下:
(一)术语与定义
零碳园区:通过能源结构优化、能效提升、碳汇抵消等措施,实现区域内年度碳排放总量与碳消除量平衡的园区。
能源综合利用:指园区内整合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形式,通过可再生能源替代、梯级利用、智能调控等技术,实现能源全链条高效、低碳利用的模式。
(二)总体要求
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占比不低于60%(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中),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依赖。
系统协同: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实现多能互补、供需匹配。
低碳导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强度低于行业基准值,优先采用低碳技术与材料。
(三)技术体系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1)分布式光伏:覆盖园区屋顶、停车场等区域,鼓励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转换效率不低于18%。
(2)风能利用:适用于开阔区域的小型风电系统,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2000小时。
(3)生物质能:针对有有机废弃物的园区,推广生物质发电、供热技术,能源转化率不低于70%。
储能系统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