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仲裁法学》(第二版) 课件 第7、8章 仲裁证据、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ppt
文件大小:1.39 MB
总页数:55 页
更新时间:2025-08-08
总字数:约7.79千字
文档摘要
第三节仲裁证据的审核认定仲裁庭在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和相应提出的证据基础上,需要对案件事实进行还原和再现,并将经过审核认定后的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以相应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推导出裁决结果。是故,仲裁证据的审核认定具有重要作用,是《仲裁法》第7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关键一环。一、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以及第三人在仲裁庭或办案秘书的主持下,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有无和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质证既是实体正义的保障,也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仲裁庭只有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