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60CCSL67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164.3—XXXX代替DB11/T1164.3-2020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数据传输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utomaticfarecollectionsystem
ofurbanrailtransit—
Part3:Datatransmission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1/T1164.3—XXXX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范围 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术语和定义 5
4缩略语 5
5中心系统与SLE间数据传输方式 5
5.1数据传输方式分类 5
5.2端口定义 6
5.3在线数据传输规定 6
5.4在线文件传输规定 16
5.5离线数据规定 16
5.6设备远程唤醒通信规定 17
5.7时钟同步通信规定 17
6中心系统与SLE间数据传输时序 17
6.1数据传输流程的约定 17
6.2数据传输时序的基本准则 19
6.3简单业务时序 21
6.4组合业务时序 26
7SLE与TPU间数据传输规定 33
7.1SLE与TPU之间的数据传输接口 33
通信规格 33
TPU启动时序 34
控制字符定义 35
传输数据包结构 36
通信时序 36
TPU的工作状态 40
8车票业务处理时序 41
8.1售票 41
8.2补票 44
8.3充值 45
8.4查询车票信息 47
8.5退票退资 47
8.6替换 49
8.7激活 51
8.8延期 51
II
DB11/T1164.3—XXXX
8.9挂失 51
抵消 52
AG进出站 52
DB11/T1164.3—XXXX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1164《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的第3部分。DB11/T1164已经发布了以下9个部分:
——第1部分:系统结构及功能要求;
——第2部分:接口数据格式;
——第3部分:数据传输;
——第4部分:操作界面开发设计要求;
——第5部分:车票处理单元技术要求;
——第6部分:票卡;
——第7部分:终端;
——第8部分:检测;
——第9部分:技术指标体系。
本文件代替DB11/T1164.3—2020《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数据传输》,与DB11/T1164.3—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ACC与MLC间数据传输方式(见2020年版的第5章);
b)删除了MLC与SC以及SC与SLE间的数据传输方式(见2020年版的第6章);
c)删除了MLC与SC以及SC与SLE间数据传输时序(见2020年版的第7章);
d)增加了中心系统与SLE间的数据传输方式(见第5章);
e)增加了中心系统与SLE间的数据传输时序(见第6章)。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2017年首次发布为DB11/T1164.3—2017,2020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DB11/T1164.3—XXXX
IV
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为乘客提供全路网的网络化票务服务,对运营和服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制订统一的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标准规范,是提供同质化服务、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使系统能够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