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编应急救援含附则附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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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8 页
更新时间:2025-08-08
总字数:约8.93千字
文档摘要
第六编应急救援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七百二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百三十条矿井必须根据灾害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以及人员避险的实际需要,建立井下紧急撤离和避险设施,并与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等系统结合,构成井下安全避险系统。
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
第七百三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