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学生心理健康智能化动态筛查预警指南》
编制说明
(草案)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
201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颁布,该法律的相关条款强调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201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一步强调“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设立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加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不仅提出要加强面向全体民众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也强调要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要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提出“到2022年底,实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指标的阶段目标,基本建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2021年7月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学校教育以及家校社协同方面,为系统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了明确指导。2023年4月,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
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调要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从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具体内容来看,除心理健康教育外,与之相关的干预、预警、咨询服务等工作也日益进入政策制定者的视野之中。例如,2013年4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组织制定了儿童心理保健等四个方面的《儿童保健技术规范》,主张要定期评估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并要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和社会不利因素,在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
随着党和国家的不断重视,社会各方的持续关注,中小学校园心理健康工作持续发展,但也暴露出许多有待提升的部分。尤其是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存在着筛查手段缺少规范、预警机制不完善、筛查结果有效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众多地区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与学生日益多样化的心理健康需求存在不平衡、不匹配的现象。在此背景下,制定《中小学校园学生心理健康智能化动态筛查预警指南》团体标准,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校园心理健康动态筛查预警体系,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2.协作单位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心理援助中心。
3.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符合产业发展的原则,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以及标准的教育性、预防性、系统性、安全性、适用性原则来进行本标准的制定工作。
本标准起草过程中,主要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参考了以下文件: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
[2]《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
[4]《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
[5]《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
[6]《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2021-9-25
[7]《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中国心
理学会2018-2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