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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幸福家园运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运河幸福家园总体要求、空间布局、运营管理、服务要求、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杭州市拱墅区及其他类似地区的社区服务综合体的运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2455.2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
MZ/T071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DB3301/T0352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规范
T/ZGCSC003智慧社区评价指标体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大运河幸福家园
以打破社区辖区边界的“区域”为服务单元,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导向,以“三化八空间”为内容,
以可持续运营机制为抓手,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公益互助服务的新型社区服务综合体。
幸福合伙人
参与大运河幸福家园运营的各类主体,包括市场型、公益型、居民型等合伙人类型,通过合作提供
服务、资源或资金支持。
4总体要求
建设目标
大运河幸福家园应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目标,通过新民化、数字化、可持续化的服务,满足居民
的多元化需求,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并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建设原则
应遵循跨社区整合原则、功能复合原则、居民参与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建设类型
4.3.1街区化以街巷为核心设定服务单元,建立覆盖道路、坊巷周边居民的嵌入融合型服务综合体;
4.3.2片区化以需求相近、空间相邻的若干社区为服务单元,建立覆盖片区居民、功能互补融合的服
务综合体;
4.3.3集成式以15分钟服务圈设定服务单元,通过对街道、社区资源统一规划和系统化布局,在社区
内建成独立成栋或横向成体的综合服务设施。
5空间布局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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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选址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考虑地理区位、辖区公共服务设施状况、服务需求、交通
状况等因素,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形成高效集成的“15分钟公共服务圈”。
5.1.2应注重空间的整体性、安全性与便捷性,以系统化布局为导向,按照“三化八空间”布局要求,
强化“混合功能”的设计,注重阵地中“毗邻区”和动线的建设。
5.1.3应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导向,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服务,形成联动、规模、辐射效应。
功能布局
5.2.1应设置为老服务空间、为小服务空间、健康医疗服务空间、文体休闲空间、邻里交往空间、居
民会客空间、志愿公益空间、党建群团空间等八大空间。引导各类大运河幸福家园根据属地特色、服务
需求,创设个性化服务空间。
5.2.2应注重亲民化、数字化、可续化,具体要求:
a)亲民化应“以居民需求为尺度”,在服务空间、功能布局、服务态度上要更加以人为本;
b)数字化应利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数字服务与线下服务有机结合;
c)可续化应建立可持续建设与运营机制,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效衔接。
6运营管理
运营模式
6.1.1社区主导型:以社区组织为主体,联动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力量共同参与运营
的方式。
6.1.2社会托管型:按照项目化管理方式,委托社会或市场主体运营方式。
6.1.3市场参与型:市场主体作为主要力量参与运营的方式。
6.1.4混合型: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各类主体权责划分的基础上,采用分工合作运营的方式。
运行机制
6.2.1应构建“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机制,优化规划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能。
6.2.2应建立幸福合伙人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幸福合伙人”类型清单,深化“幸福合伙人”供需
链接,建立“幸福合伙人”动态调整机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