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青海湖载客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9 年修改通报.doc
文件大小:783 KB
总页数:22 页
更新时间:2025-08-10
总字数:约1.26万字
文档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青海湖载客船舶检验技术规则
2019年修改通报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
第12号公布
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第2章检验、发证和营运要求
第4节证书
2.4.1.1改为:
“2.4.1.1船舶经建造检验、换证检验和特别定期检验合格后,应签发青海湖船舶检验证书(格式见附录4)。临时检验合格后,如有必要,也应签发青海湖船舶检验证书。”
2.4.1.3改为:
“2.4.1.3船舶经试航检验合格后,应签发船舶试航证书(格式见附录5)。”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