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青海湖载客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9 年修改通报.doc
文件大小:783 KB
总页数:22 页
更新时间:2025-08-10
总字数:约1.26万字
文档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青海湖载客船舶检验技术规则

2019年修改通报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

第12号公布

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第2章检验、发证和营运要求

第4节证书

2.4.1.1改为:

“2.4.1.1船舶经建造检验、换证检验和特别定期检验合格后,应签发青海湖船舶检验证书(格式见附录4)。临时检验合格后,如有必要,也应签发青海湖船舶检验证书。”

2.4.1.3改为:

“2.4.1.3船舶经试航检验合格后,应签发船舶试航证书(格式见附录5)。”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