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厂房场地租赁合同(恒鑫).doc
文件大小:29.5 KB
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5-08-10
总字数:约2.37千字
文档摘要
合同书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租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合同条款。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惠安县城324国道边(恒边东车行北侧)的三楼约280平方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期限及用途:
自2011年月日起至2021年月日止,租期共十年。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甲方。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