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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学生放学后在校打篮球意外受伤,法院判决自甘风险应自行担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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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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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学生放学后在校打篮球意外受伤,法院判决自甘风险应自行担责
学生放学后在校邀约同学打篮球受伤,学校是否需要背锅?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一天下午放学后,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刘邀约同班好友小李一起在学校打篮球,双方在起跳争夺一个篮板球时,小刘被小李的合理冲撞行为撞翻在地受伤,造成肋骨骨折,经鉴定小刘构成十级伤残。因协商赔偿未果,小刘家长把小李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篮球是一项竞技性、对抗性体育运动,存在潜在风险。小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具备相应风险认知和识别能力,理应知晓篮球运动中的冲撞、抢夺等身体碰撞可能会引发的风险,但自愿参加,应视为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