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高速客船安全备案服务指南.doc
文件大小:112.61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8-11
总字数:约1.49千字
文档摘要

—PAGE2—

高速客船安全备案服务指南

实施机关:XX海事局

受理部门:XX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

备案条件:

1.船舶已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并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

2.船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具备高速客船安全与防污染的技术条件,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文书;

3.船舶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船舶营业运输证》;

4.船舶已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具备符合要求的航线运行手册、船舶操作手册、船舶维修及保养手册、培训手册和安全营运承诺书。

提交材料:

1.初次备案时应交验下列材料:

(1)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