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基本空重和重心控制.doc
文件大小:42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8-11
总字数:约1.89千字
文档摘要
飞机初始空重和重心的建立
每架飞机(包括新出厂的和使用过的)在投入营运之前,必须确定该飞机的空重和重心位置。
针对新出厂的飞机,通常在生产厂已被称重,可以不重新称重就投入运营,但需要将飞机改装造成的重量和重心位置的改变进行记录,并且确保飞机重量的累积变化量不超过最大着陆重量的+/-0.5%或飞机重心位置累积变化量不超过平均空气动力弦的0.5%的范围。
针对购买或租赁使用过的飞机,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该飞机的原运营人具有局方批准的含飞机空重和重心控制的维修方案,则在原运营人的维修方案规定的下一次秤重日期之前,可以不必称重,直接投入运营;
该飞机的原运营人不具有局方批准的含飞机空重和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