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碳素厂协 议 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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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8-11
总字数:约1.6千字
文档摘要

协议书

甲方:大田县建设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建设镇建设村。

法定代表人林起严,镇长。

乙方:福建省大田县嘉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进贵

甲方为了盘活原炭素厂场地及厂房办公楼资产,让其确

实发挥实用功效,作为项目用地,经与乙方充分协商,现就

该资产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炭素厂范围内(不含敬老院范围)土地、厂

房、办公楼出租给乙方作为建厂进行机械加工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30年,自2011年9月20日起至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