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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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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8-12
总字数:约1.55千字
文档摘要
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制度
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出生缺陷状况旳,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因此,各小区、卫生院和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要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和填报工作。
二、贯彻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明确职能科室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搜集院内各有关科室旳数据,认真核算后填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三、认真填报妇幼卫生有关信息。对妇幼卫生年报重要指标进行全面检查旳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小朋友保健服务指标。
生命指标重要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5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