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处方的规范书写 (2).ppt
文件大小:2.97 MB
总页数:109 页
更新时间:2025-08-14
总字数:约1.26万字
文档摘要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躯体依赖性的药品。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应有病历记录。并规定对麻醉药品管理实行“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A.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B.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C.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使用规定: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