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膳食留样制度(9篇)
幼儿园膳食留样制度(精选9篇)
幼儿园膳食留样制度篇1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各份。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400g,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装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4.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备份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5.配餐公司分餐人员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试尝情况”等的试尝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6.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配餐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主管人员没有坚持饭菜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膳食留样制度篇2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满足监督管理要求、确定质量责任,及为顾客投诉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二.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原辅料、中间品、成品留样管理。
三.工序:
3.1职责与要求
化验室化验员负责留样,留样人员需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储存方法。化验室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2样品分类
成品留样:作为产品质量合格的凭证实物,成品均需每批留样;
原辅料、中间品留样:为便于追溯管理,需对原辅料和中间品留样。
3.3留样数量与环境要求
留样数量: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3倍;
环境要求: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
3.4样品保存
每个留样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贴在标签上,按先后顺序或批次摆放整齐、并易于识别和查找。
3.5储存期限
有效期后一年,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年集中销毁一次。
3.6样品的使用与管理
所有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随意动用,只有在出现质量投诉和市场抽检出现质量问题需对其质量进行验证时方可使用;留样期间任何人不得动用和私自处理留样样品。
3.7留样品的销毁
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按“三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幼儿园膳食留样制度篇3
一、供学生享用的每餐、每种食品(蛋、奶、水果),须有专人提前进行试尝并做好记录,未发现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应。
二、食品的每种食品及原料必须有专人提前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未发现任何异常才能向学生供应。若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的应当立即撤换处理。
三、供食品用的每种食品及原料必须有专人负责留样。
四、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五、每餐次的食品及原料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及原料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牛奶留样量不少于100g,鸡蛋不少于两个。每种食品及原料装一个留样容器,留样容器用保鲜膜密封后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六、留样的食品要在留样容器上标明留样名称和时间。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才能解封处理。
七、认真做好食品及原料检验、留样、解封处理记录,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建立和完善资料档案。
八、凡未检验的食品及原料禁止配发。否则按照《食品及原料卫生法》和《食品及原料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九、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并保存食品及原料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建立留样台账。
十、留样登记册学期终结时要交学校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幼儿园膳食留样制度篇4
1.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2.炊事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并交园长审阅;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3.伙食费要作到专款专用。
4.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品原材料,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6.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严禁索取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月结。
7.严格执行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8.严格执行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