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第PAGE5页共NUMPAGES10页
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保障经理层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XX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是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研究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事项的机构,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总责。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范围是:
(一)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研究拟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计划、年度投融资预算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研究制订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重组、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重大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方案等,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研究编制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研究制订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六)讨论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审议(七)研究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工作措施。
(八)研究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投融资方案的具体工作措施。
(九)研究制订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审定各子公司年度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激励方案。
(十)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
(十一)讨论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二)研究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设置和岗位的用人方案。
(十三)研究决定公司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
(十四)研究制定或修改公司员工工资、福利方案,决定公司员工奖惩、加薪或减薪事项,决定公司企业年金分配方案。
(十五)研究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员并决定其薪酬、考核及奖惩事项。其中人事聘免事项包括:
1、根据董事长意见,经控股股东XX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同意后,由总经理提名,报请公司董事会按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经营班子成员和其他高管人员。
2、由董事长、总经理提名或民主推荐、人力资源部门推荐,经公司党委会研究推荐后,决定聘免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层正、副职管理人员(含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及其他享受公司中层正、副职待遇的管理人员)。
3、由董事长、总经理提名或民主推荐、人力资源部门推荐,经公司党委会研究推荐后,推荐聘免公司所属控股、重要参股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经营班子成员。
4、由XX集团提名或由董事长、总经理提名,经XX集团党委会研究推荐后,推荐聘免具有XX集团和公司双重管理关系的控股、重要参股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经营班子成员。
5、决定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及聘免事项。
(十六)审议各控股、参股公司《章程》。
(十七)其他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办理的事项。主要包括:
1、研究决定需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向党委会通报,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事项。
2、研究落实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的事项。
3、研究决定各控股、参股公司《章程》中规定需提交股东研究决定的事项。
4、研究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中明确规定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5、研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须及时解决的其他重要问题。
6、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规定通过日常业务流程可以解决处理的问题,以及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分工范围内决定或解决的事项,不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的主持人和参加人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提议、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因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者,须向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和监事会成员、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并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议题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具体列席人员。
第十条会议议题涉及暂不宜公开的事项时,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研究内容。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的召开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每月中旬及月底各召开1次。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由总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一)公司生产经营、安全、财务、管理等出现重大情况必须立即研究时;
(二)公司拟进行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所界定的重大事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