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根据国标委[2025]3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立项,计划编号T-607,项目名称《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为牵头单位的标准起草组起草。
(二)制定背景
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升,照明设备(如节能灯、LED灯等)产生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潜在影响引发广泛讨论。2012年,国内媒体报道节能灯辐射问题,引发公众担忧,促使行业和监管部门加快相关标准的制定,尤其是教室灯照明等相关场合更能引发大批家长的担忧。随着智能照明(如wi-fi/蓝牙控制灯具)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高频技术手段融入了照明产品中,该标准的出台进一步覆盖高频电磁场检测,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该标准的出台旨在提供科学的评估方法,消除公众误解,并确保照明产品符合安全限值。
在标准第一次制定前,国内节能灯市场存在混乱现象,部分产品电磁辐射超标,但缺乏统一的检测依据。本标准为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测试方法和限值,推动行业技术升级,促进LED等更安全、高效的照明技术发展。同时,本标准与淘汰白炽灯等节能政策相配合,进一步优化照明市场结构。
本次修订旨在与国际技术规范保持一致,促进我国照明产品的国际贸易。欧盟早在2010年就发布了类似的EN62493标准,并于2013年强制执行,要求出口欧盟的照明设备必须符合电磁辐射安全评估要求。同时,国际电工委员已于2024年11月发布最新的照明灯具产品标准IEC60598-1:2024,标准里引用IEC62493:2022作为灯具电磁辐射评价的标准。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照明设备生产国,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以避免技术贸易壁垒。
2
(三)主要工作过程
起草阶段:
2025年2-3月,进行行业内公开征集参编单位。起草组正式成立后,牵头单位提出了标准编制的计划和要求,并组织起草组成员认真学习标准编写相关规定,标准正式启动。
2025年4月,起草组通过逐条核对分析国际标准,对标准草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2025年6月,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集意见之前联系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再次核对,专家建议对草案中“第三章术语、定义、物理量、单位及缩略语”应根据GB/T1.1起草规则的要求拆分为“第三章术语和定义”和“第四章符号和缩略语”,并核对技术要求部分引用章节条款的准确性。起草组对以上内容达成共识。2025年7月,将修改完善后的标准草案提交标委会秘书处。
征求意见阶段:
审查阶段:
报批阶段: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国家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技术内容的对比
(一)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2—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标准立项符合协同开展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向。
本标准的制定符合产业发展的原则、本着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
3
操作性的原则,以及标准的目标性、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和规范性原则来进行本标准的制定工作。
本标准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以下标准或文本:
IEC62209-2:2010人暴露于手持和穿戴式无线通信设备产生的射频场人体模型、仪器和规程第2部分:紧贴人体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频率范围30MHz到6GHz)的吸收率(SAR)测定规程
IEC62232:2011人体照射评价用测定无线电通信基站附近的无线电射频场强度和SAR的方法
IEC62311:2007电子电器设备关于人体暴露于电磁辐射(0Hz~300GHz)的评估
IEC62479:2010评估低功率电子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与人体接触电磁场有关的基本限制(10MHz~300GHz)
CISPR16-1-1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测量设备
(二)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用于照明,以产生和/或分配光为主要功能,采用低电压供电或电池工作,供室内和/或室外使用的所有照明设备;
——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设备;
——专门与照明设备一起使用的独立辅助设备;
——带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