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溢油、化学品泄漏、垃圾倾倒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事故应急指挥部
(1)指挥长: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当地海事、环保、公安、交通、渔业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工作。
2.事故应急小组
(1)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处置等工作。
(2)应急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3)应急处置组: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和设备的调拨、供应。
(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舆论引导。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事故报告
(1)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后,船长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2)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事故应急响应
(1)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2)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置
(1)现场处置组立即采取措施,收集、清理污染物,防止污染扩散。
(2)应急监测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
(3)应急处置组调拨应急物资和设备,支持现场处置工作。
4.事故恢复
(1)现场处置完毕后,应急监测组继续监测,确保污染得到控制。
(2)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
四、应急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确保应急物资、设备充足,满足应急处置需求。
2.人员保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技术保障:引进先进的污染监测、处置技术,提高应急处置效果。
4.资金保障:确保事故应急资金充足,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当地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船舶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海洋环境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溢油、泄漏、倾倒废弃物、排放有害物质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1)应急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技术支持小组:负责事故原因分析、污染评估、应急处置技术支持等。
(3)应急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发放等工作。
(4)应急信息报送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
(5)应急宣传引导小组:负责事故宣传、舆论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
1.紧急响应
(1)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确定事故等级。
(3)应急现场指挥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事故调查与评估
(1)应急技术支持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评估污染范围和程度。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污染治理方案。
3.应急处置措施
(1)切断污染源:迅速采取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
(2)清理污染区域:组织力量对污染区域进行清理,恢复生态环境。
(3)监测与控制: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确保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4.恢复与重建
(1)根据污染治理方案,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依法追责。
五、应急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人员保障:应急队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资金保障:设立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通信保障:建立应急通信网络,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更新。
2.预案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预案。
3.预案修订后,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3篇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国海洋环境安全,预防和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1.组成: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监督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