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国船舶事故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船舶倾覆事故带来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船舶发生倾覆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由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部门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全国船舶倾覆事故应急工作。
2.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应急指挥部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舶倾覆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
3.应急专家组
应急专家组由船舶事故应急、船舶工程技术、气象、水文、环境保护、医疗救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四、应急响应程序
1.事故报告
船舶发生倾覆事故后,事故船舶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应急响应启动
地方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3.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包括:
(1)现场救援: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搜救、救生、打捞等工作,全力保障遇险人员生命安全。
(2)现场保护:划定警戒区域,防止事故扩大,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事故调查: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应急恢复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恢复工作,包括:
(1)事故船舶的打捞、处置和赔偿。
(2)受损船舶的修复和检验。
(3)事故原因的整改和防范。
五、应急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加强船舶事故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素质。
2.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顺利开展。
3.技术保障:建立船舶事故应急技术支持体系,提高救援技术能力。
4.经费保障:设立船舶事故应急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顺利实施。
六、预案实施与监督
1.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预案有效执行。
2.预案监督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预案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
1.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部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船舶倾覆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第2篇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船舶在遇到倾覆危险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倾覆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船舶倾覆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和调度。
3.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转运。
4.搜救组
搜救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搜救工作。
5.物资保障组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调配。
6.信息宣传组
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四、应急响应
1.预警
(1)当船舶发生倾覆征兆时,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全体船员。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1)现场指挥组立即组织搜救组进行现场搜救,确保人员安全。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必要时进行转运。
(3)物资保障组提供应急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信息宣传组及时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发布事故进展情况。
3.应急结束
(1)现场救援工作完成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急保障
1.物资保障
(1)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生衣、救生筏、救生圈、绳索等。
(2)应急指挥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2.人员保障
(1)船舶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素质。
3.信息保障
(1)船舶应配备通信设备,确保应急指挥部的信息畅通。
(2)应急指挥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事故信息及时传递。
六、附则
1.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预案如遇重大调整,由应急指挥部重新发布。
第3篇
一、目的
为提高船舶应对倾覆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倾覆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
(1)指挥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全面协调和指挥应急工作。
(2)副指挥长:由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担任,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