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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基孔肯雅热病例共同暴露者管理工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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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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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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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孔肯雅热病例共同暴露者管理工作指引

一、共同暴露者定义

发生本地疫情的地区,在病例发病前12天以来曾与病例同住者作为共同暴露者进行管理,以及对病例较长时间停留的重点场所中的共同暴露者如同一办公室、同一工地等共同工作者等经研判暴露和扩散风险较高者,作为共同暴露者进行管理。对输入病例的地区,将曾与输入病例共同到流行地区的同行人员作为共同暴露者进行管理。按末次共同暴露计进行12天健康监测管理。

二、共同暴露者的管理要求

(一)共同暴露者的核酸筛查。

由社区、居委、村委或基层卫生人员对病例的共同暴露者进行登记造册,对甄别的共同暴露者开展采血,尽快送属地疾控中心开展基孔肯雅病毒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