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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公共数据资源管理 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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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5 页
更新时间:2025-08-19
总字数:约3.94千字
文档摘要

四川省地方标准

《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

编制说明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二、标准编制原则 4

三、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5

四、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 6

五、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6

六、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情况 6

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 6

八、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6

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和依据 6

十、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7

十一、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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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关于下达2024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批准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牵头起草地方标准《公共数据资源管理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

(二)制定背景

在数字化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随着《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的发布,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的系统部署,明确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数据局随后也公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指明了方向。其中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更是具有关键意义,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是我国公共数据加快流动和利用的制度创新。以往,公共数据资源分散在各个部门和机构,缺乏统一的梳理和登记,导致数据家底不清,难以有效整合和利用。在“怎么登记”方面,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如申请、受理、形式审核、公示、赋码等,经过这些流程,可以明确数据的权属、来源、用途等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得到保障,为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奠定坚实基础。国家登记平台的上线,逐步构建起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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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全国“一本账”,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和统筹。

我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数据资源登记相关工作,2020年以来,我省陆续开展数据汇聚攻坚,数据资源目录普查,围绕101个省直部门和21个市(州)数据资源开展梳理、标识、登记工作,构建全省数据资源“一本账”,建设形成目录化、清单化的“共享责任清单”,累计汇聚接入600亿条政府数据资源,为“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场景提供有力支撑。虽然取得一系列成效。在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应用等方面虽有探索,但普遍存在数据质量不高、开发利用不充分、安全保障不完善等问题,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孤岛”现象严重。为统一数据登记规则,提高数据质量,促进数据共享与流通,解决地方公共数据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规范本地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特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地方标准。《公共数据资源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地方标准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牵头编制,该标准的制定是在国家政策推动数据要素发展,以及地方自身数据管理与应用需求增长的背景下展开的,标准发布后,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四川省内各相关部门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活动,推动全省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活动分类目录、登记内容、流程一体化。

(三)起草过程

第一阶段:成立起草组。2025年1月至2月,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牵头,组织四川数据集团、成都工业学院、成都边界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锐信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组建成立《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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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源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编制工作组。

第二阶段:收集资料。2025年2月至3月,编制工作组成员搜集资料、查阅文献,了解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并整理国内各省市的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第三阶段:开展实地调研。2025年3月至4月,编制工作组成员赴省内各相关部门对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和意见。

第四阶段:形成征求意见稿。2025年4月至7月,编制工作组编制标准框架、明确标准提纲,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对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了多次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征求意见稿)。

第五阶段:征求意见阶段。2025年8月至2025年月,《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第3部分:数据资源登记》地方标准草案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网,公开征求意见,并向行业相关部门、企业、科研单位等定向征求意见,收集反馈建议。共向家单位发送“征求意见稿”,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共家单位回函,其中家单位回函并提出意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