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学校的管理,提高农民工的教育水平,促进农民工素质的全面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农民工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工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条农民工学校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原则;
3.教育与培训相结合原则;
4.依法治校原则。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农民工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机构:
1.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2.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3.学生处: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招生、学籍管理、奖惩等;
4.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5.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等;
6.宣传部:负责学校的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
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学校加强与政府、企业、社区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社会支持,共同推动农民工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九条学校以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为依据,结合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业务培训、考核等,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学校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第四章学生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事项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六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学校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确保校园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加强卫生管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章宣传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农民工学校的教育成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二十七条学校加强与媒体、社区等合作,扩大学校的影响力。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农民工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农民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农民工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2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工学校的管理,提高农民工素质,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民工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民工学校是面向农民工开展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注农民工需求,提高农民工素质;
(二)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四)民主管理,保障农民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农民工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农民工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具体事务。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三、教师管理
第七条农民工学校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教师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辞退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