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信息学健康指标概念框架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健康信息学健康指标概念框架》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的制订计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正式列入2025年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T-424,本标准等同采用ISO21667:2010,采标名称为《健康信息学健康指标概念框架》。
(二)本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
当前,全球健康信息学领域标准持续更新,国际标准已从ISO/TS21667:2004升级至ISO21667:2010,对健康指标的多维评估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在健康领域广泛应用,健康数据采集转向动态实时监测,便携式设备与多系统交互日益频繁;加之“健康中国2030”规划推进,健康服务需从“疾病治疗”向“健康促进”转型,在此背景下,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修订工作旨在多维度解决现有问题:一是与国际最新标准接轨,将“健康系统资源利用效率”“患者体验”等维度纳入框架,确保我国健康数据分类、定义与国际规则一致,提升跨国健康趋势分析、科研协作的可行性;二是适应技术发展,整合可穿戴设备、生物传感器等新型数据源,定义动态健康指标,规范AI模型应用逻辑,为智慧医疗和精准健康管理提供概念支撑;三是响应国家战略,强化心理健康、慢性病风险预警等健康决定因素指标,助力健康服务战略转型;
四是破解数据孤岛难题,推动跨部门数据无缝流转,为“三医联动”等提供数据基础;五是强化数据安全,引入国际安全标准理念,细化健康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要求,保障信息合规与安全。
此次修订意义重大,不仅能推动健康信息标准化,统一指标概念框架;还能为健康服务体系优化与政策制定提供依据,通过多维指标框架反映系统运行状态,助力资源合理分配和服务均等化;同时赋能健康产业创新与国际化发展,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引,助力我国健康数据产品参与全球竞争;此外,还能促进健康治理模式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引导多方协同参与健康管理,强化患者数据自主权,维护国家健康安全,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标准化支撑,推动健康信息从“数据孤岛”向“智慧资产”转化。
(三)主要工作过程
3.1成立起草组,确定标准框架并形成标准草案稿
2025年2月—5月,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组织下,成立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中医药大学、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浙江数字医疗卫生技术研究院、福建理工大学、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珠海鼎基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标准起草组,并对标准研制工作进行了分工。
因为本标准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所以起草工作小组前期对ISO21667:2010《健康信息学健康指标概念框架》进行了认真的翻译研究工作,并对国际标准中引用到的标准和技术标准逐一进行了查阅和研究,初步确定了本标准的草案第一稿。
1范围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组在对国内外的健康指标概念框架进行了资料调研和分析,确立了本标准的框架和具体内容,形成标准草案正式稿。
3.2确定标准草案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年月—8月,在确立的草案稿的基础上,起草组内部经过多次讨论后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同时,起草组多次组织国内相关的专家学者召开研讨会,对标准框架及草案内容提出进行研讨。起草组在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过多次内部研讨、修改后,于2025年8月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国家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技术内容的对比
(一)编制原则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1.2—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编写。标准的编制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同时充分考虑到现阶段我国健康信息学中健康指标概念框架的情况和实际需求,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二)标准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21667:2010《健康信息学健康指标概念框架》。
本标准确立了健康信息学领域中通用的健康指标概念框架。其目的是促进框架中通用词汇和概念性定义的制定。该框架:
——定义了描述人口健康和医疗保健系统性能所必需的、合适的维度和子维度;
——是宽泛(高层)的,可适用于各种医疗保健系统;
——是全面的,囊括了与健康效果、健康系统性能和应用以及与区域和国家差异相关的所有因素。
本标准不标识或不描述健康指标概念框架内的单个指标或具体数据元素。关于健康指标概念框架可能包含的元数据、特征和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