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安乡租房合同纠纷.docx
文件大小:39.63 K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8-22
总字数:约4.32千字
文档摘要
第1篇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张三(以下简称“张三”)
被告:李四(以下简称“李四”)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22年5月1日在安乡县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约定李四将其位于安乡县某小区的房屋出租给张三居住,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3年5月1日止。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3000元,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此外,合同还约定了房屋的交付、维修责任、押金退还等条款。
然而,在租赁期间,双方因房屋维修、租金支付等问题产生了纠纷。具体纠纷如下:
1.房屋维修问题:张三入住后不久,发现房屋的卫生间漏水,经多次与李四协商,李四仅对漏水部分进行了简单的维修,并未彻底解决问题。张三认为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