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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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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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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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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的执行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详细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同意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大同意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状况需要增长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同意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同意的预算中举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