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水厂生产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保障供水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水厂所有生产部门、班组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障供水安全为核心,以提升生产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水厂设立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水厂生产管理的全面工作,下设生产部、安全部、技术部、设备部、质量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生产部:负责水厂生产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组织生产调度,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生产成本的核算和控制。
(二)安全部:负责水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技术部:负责水厂生产工艺的研究、改进和创新,提高生产效率;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
(四)设备部:负责水厂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负责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报废工作。
(五)质量部:负责水厂产品质量的监控,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质量改进工作。
第三章生产计划与调度
第六条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经生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生产部每月初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经生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生产部负责生产调度,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生产调度内容包括:
(一)生产任务分配:根据生产计划,将生产任务分配到各班组。
(二)生产进度监控:对生产进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三)生产资源调配:合理调配生产资源,提高生产效率。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水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安全部负责水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事故调查处理:发生事故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四)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五章设备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部负责水厂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内容包括:
(一)设备台账管理: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运行状况、维修保养等情况。
(二)设备维护保养:按照设备说明书和保养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三)设备检修:根据设备状况,制定检修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设备更新改造: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状况,制定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质量部负责水厂产品质量的监控,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内容包括:
(一)质量监控: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二)质量检验: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三)质量事故处理:发生质量事故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四)质量改进:根据质量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提升产品质量。
第七章岗位责任制
第十六条水厂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对部门工作质量负有监督责任。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水厂对在生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撤职等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水厂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水厂生产安全、高效、稳定运行,保障供水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水厂所有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与生产管理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质量为本,持续改进;
(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四)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水厂设立生产管理部,负责全厂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厂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二)制定水厂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生产计划、调度、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组织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工作;
(五)负责生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