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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食品工厂卫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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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8-22
总字数:约5.24千字
文档摘要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防止食品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食品生产区域、仓库、办公区域及生产辅助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厂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各岗位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厂部成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

2.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和奖惩工作;

3.负责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对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

1.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2.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卫生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3.仓库部门:负责仓库的卫生管理,确保储存的食品不受污染;

4.办公部门:负责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办公环境整洁、卫生;

5.保卫部门:负责厂区卫生安全,防止外来污染。

第三章卫生设施与设备

第八条厂部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卫生间: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间,保持卫生设施完好、清洁;

2.洗手池:在车间、办公室等区域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消毒液等;

3.清洁工具:配备足够的清洁工具,如扫把、拖把、清洁剂等;

4.消毒设施:配备消毒设施,如消毒柜、紫外线消毒灯等;

5.食品加工设备:确保食品加工设备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第九条卫生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及更换:

1.使用者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卫生设施和设备;

2.定期对卫生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3.对损坏、老化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卫生管理要求

第十条生产区域卫生管理:

1.生产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积水、油污、垃圾等;

2.生产设备、工具及原材料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等;

4.生产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生产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仓库卫生管理:

1.仓库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无虫害、鼠害;

2.储存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食品质量;

4.负责人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二条办公区域卫生管理:

1.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无灰尘、杂物;

2.办公桌椅、地面等应定期清洁、消毒;

3.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4.负责人应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检查、维护。

第五章卫生检查与评比

第十三条厂部应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卫生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2.生产区域、仓库、办公区域的卫生状况;

3.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员工个人卫生习惯。

第十四条卫生检查结果应进行公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次违规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厂部应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卫生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奖惩

第十六条对认真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为保障食品安全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食品污染或安全隐患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厂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厂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厂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食品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等场所,以及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