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0.1为规范拉杆式悬挑脚手架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绿色环保,保证施工安全,制
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用拉杆式悬挑脚手架的设计、安装、使用、拆除
、检查、验收与安全管理。
1.0.3拉杆式悬挑脚手架的应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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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1.1拉杆式悬挑脚手架Tie-rodcantileverscaffolding
由钢管脚手架架体和悬挑承力架组成,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主体结构上,承受相应的荷载,并
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作业脚手架。
2.1.2悬挑承力架Cantileverbearingframe
由悬挑梁、拉杆、连接件等组成,必要时设置斜撑杆,承受钢管脚手架架体荷载,并传递给主体
结构的悬挑钢结构。
2.1.3悬挑梁Cantileverbeam
由型钢梁、连接端板、连接耳板等组成,设置在钢管脚手架架体立杆底部、直接承受钢管脚手架
架体荷载的型钢构件,又称悬挑型钢梁。
2.1.4拉杆Tierod
由杆体、杆体二端的连接耳板或封闭式焊接圆环、杆体中部调紧锁固的花篮螺栓等组成,设置于
悬挑梁与上部主体结构之间的受拉构件。
2.1.5斜撑杆Diagonalbrace
由型钢、连接端板等组成,设置于悬挑梁与下部主体结构之间的斜向受压杆件。
2.1.6立杆定位件Uprightpositioningpiece
设置在悬挑梁上,用于固定钢管脚手架架体立杆位置的构件。
2.1.7钢管脚手架架体Steeltubescaffoldingstructure
由钢管和配件组成,能承受相应荷载且具有安全防护功能,为工程施工提供作业条件的脚手架架
体结构。
2.1.8搭设高度erectionheight
自悬挑梁顶面至脚手架最顶层横杆中心的总高度。
2.1.9计算高度Levelofcomputationalcapability
考虑施工进度及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计算时应计取的搭设高度与附加高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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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0.1拉杆式悬挑脚手架每一悬挑段的搭设高度不应大于24m;当搭设高度为20m及以上时,施工单
位应按相关规定组织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3.0.2拉杆式悬挑脚手架的设计与构造应能保证脚手架结构体系的承载能力与稳定性。
3.0.3拉杆式悬挑脚手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施工组织管理体系;
4施工计划;
5安装与拆除;
6检查与验收;
7安全管理;
8危险源辨识与应急预案;
9设计计算书;
10相关施工图纸。
3.0.4拉杆式悬挑脚手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承载力设计要求;
2不应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3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应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4不应使附着的工程结构受到损害。
3.0.5拉杆式悬挑脚手架的结构设计应根据拉杆式悬挑脚手架的搭设高度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拉杆
式悬挑脚手架的安全等级划分及结构重要性系数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表3.0.5拉杆式悬挑脚手架的安全等级与结构重要性系数
搭设高度(m)安全等级结构重要性系数?0
≤20Ⅱ1.0
>20I1.1
3.0.6悬挑承力架应由专业生产厂家成套提供。
3.0.7悬挑承力架安装时,附着的主体结构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