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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新版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6章公司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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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08-23
总字数:约4.56千字
文档摘要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九)
第八单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考点2】股份回购(P171)(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多项选择题)
1.可以回购我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1)降低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我司股份的其余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給我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规定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我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表6-4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
可以回购的情形
回购程序
降低公司注册资本
(1)经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回购我司股份后,应该自回购之曰起10曰内注销
与持有我司股份的其余公司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