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港口船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港口船舶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港口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港口内发生的船舶事故,包括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泄漏、沉没等事故。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港口船舶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港口船舶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工作。
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港口管理局:负责港口船舶事故的总体协调、指挥和调度。
(2)海事局:负责船舶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3)消防局: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扑救和人员疏散。
(4)环保局:负责船舶事故泄漏、污染事故的监测、处理和环境保护。
(5)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和伤病员救治。
(6)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
四、应急响应程序
1.事故报告
船舶事故发生后,船舶负责人应立即向港口管理局和海事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部启动
港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现场处置
(1)船舶火灾、爆炸事故:消防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同时做好人员疏散和伤员救治工作。
(2)船舶泄漏、污染事故: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监测、处理和环境保护,确保事故不扩大。
(3)船舶碰撞、沉没事故:海事局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4.应急响应结束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恢复正常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措施
1.应急物资储备:港口管理局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人员培训:对应急处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4.联动机制:加强与周边港口、海事、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
六、附则
1.本预案由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一、预案背景
为确保港口船舶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船舶在航行、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碰撞、触礁、搁浅、船舶溢油、船舶泄漏、人员落水、船舶失控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港口船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2)救援组:负责船舶火灾、爆炸、溢油等事故的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工作。
(4)疏散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5)交通管制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6)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
1.发现事故:船舶在航行、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3.现场处置: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疏散组、交通管制组等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救援: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灭火、堵漏、清理溢油等。
5.人员救治: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6.疏散撤离:疏散组组织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7.交通管制:交通管制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8.信息发布:信息宣传组及时收集、整理、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9.善后处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赔偿等。
五、应急保障措施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2.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应急信息报送: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4.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船舶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应急意识,普及应急知识。
六、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港口船舶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篇
一、总则
为提高港口船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港口船舶的安全运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港口、船舶及人员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口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