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皋兰县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甘肃省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防汛条例》、《甘肃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皋兰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水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成立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1.3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2.2职责
2.2.1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决策,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收集、汇总、上报防汛抗旱信息。
2.2.3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指挥本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力量。
三、预警与监测
3.1预警
3.1.1水文、气象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洪水、暴雨等灾害预警信息。
3.1.2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雨情、水情等信息。
3.2监测
3.2.1水文、气象、地质等部门要加强对洪水、暴雨、地质灾害等监测,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
3.2.2各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道、山洪沟道等防洪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测。
四、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4.2响应措施
4.2.1Ⅰ级响应
(1)启动本预案,立即进入紧急状态。
(2)组织抢险队伍,调集物资、设备,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关闭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等,确保人员安全。
(4)转移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确保生命安全。
4.2.2Ⅱ级响应
(1)启动本预案,进入紧急状态。
(2)组织抢险队伍,调集物资、设备,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关闭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等,确保人员安全。
(4)转移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确保生命安全。
4.2.3Ⅲ级响应
(1)启动本预案,进入紧急状态。
(2)组织抢险队伍,调集物资、设备,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测,确保洪水安全。
4.2.4Ⅳ级响应
(1)启动本预案,进入紧急状态。
(2)组织抢险队伍,调集物资、设备,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测,确保洪水安全。
五、保障措施
5.1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储备制度,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及时调拨。
5.2人员保障
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3资金保障
设立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六、附则
6.1本预案由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3本预案如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准。
第2篇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皋兰县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甘肃省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皋兰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4)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防汛指挥部
成立皋兰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县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2防汛指挥部组成
防汛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3防汛指挥部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防汛工作规划;
(2)负责全县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3)负责全县防汛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使用;
(4)负责全县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监测预警
3.1监测系统
建立健全全县防汛监测系统,包括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3.2预警发布
根据监测数据,及时发布洪水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覆盖到所有受威胁区域。
3.3预警措施
(1)加强监测,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
(2)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受威胁区域做好防范措施;
(3)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
四、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
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4.2应急措施
(1)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