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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规定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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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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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平安技术规定

1一般规定

1.1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支护构造、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1.2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开挖深度超过7m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者深度虽未超过7m,但地质条件和四周环境较复杂及工程阻碍严峻时,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应委托市建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或者经认可的其它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论证在技术经济上实在可行后方可施行,评审后的施行方案应报相关平安监视部门备案。

1.3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施工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结合工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