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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常见错误.docx
文件大小:18.1 MB
总页数:145 页
更新时间:2025-08-29
总字数:约2.59万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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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常见错误

(2025年7月版)

(征求意见稿)

1建筑专业 -4-

2结构专业 -24-

3给排水专业 -31-

4电气专业 -43-

5暖通专业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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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专业

1.0.1消防控制室未采取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8条“消防控制室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6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

防啮齿动物措施:在门口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鼠板,阻止老鼠等啮齿动物进入。

案例:某建筑设置消防控制室,未考虑防潮、防啮齿动物等的措施。如下图所示。

1.0.2楼梯间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

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小于1.0m。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8条“8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上的开口与建筑外墙上的其他相邻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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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不应小于1.0m。当距离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火势通过相邻开口蔓延的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条“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案例:某建筑楼梯间的窗口与窗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仅有900mm。如下图所示。

1.0.3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在完全开启时,疏散走道的净宽不满足要求。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7条“开向疏散楼梯(间)或疏散走道的门在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或疏散走道的有效净宽度”。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4条“疏散走道、首层疏散外门、公共建筑中的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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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8条“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案例:某门诊综合楼被服库门开向内走道,门在完全开启时疏散走道有效净宽度不满足要求。如下图所示。

1.0.4建筑内的内转角两侧防火墙墙上的窗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小于4.0m。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1.4条“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案例:某项目防火分区一内小会议室窗口与防火分区二内栏杆开口的最近边缘距离仅为3987mm,且均非乙级防火窗,不满足规范要求。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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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高层病房楼避难间未采用乙级防火窗。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4条“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案例:某高层病房楼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对外开的窗仅为普通窗,未采用乙级防火窗,不满足规范要求。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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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高度不足。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2.3条“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沿外墙开口蔓延至建筑其他楼层内的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5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

案例:某综合楼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下开口之间的高度1.05m,不满足规范要求。如下图所示。

1.0.7汽车库防火分区间相互借用疏散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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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6.0.2条“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