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50CCSB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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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XXXX—XXXX
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技术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forwaterfootprintmonitoringofseawater
desalinationindustry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I
DB37/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海洋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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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海水淡化工程生产过程中水足迹跟踪监测的总体原则,提供了监测准备、编制方案、监测实施、数据应用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沿海地区海水淡化工程生产过程的水足迹监测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168-2010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T372-2007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442.3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第三部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
HY/T0289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要求
HY/T0396-2024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数据集质量控制技术规程
HY/T0423海水淡化系统水足迹评价通则
HY/T0424-2024海水淡化系统水足迹核算要求
DB37/T4418-202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位布设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体原则
4.1合理性
宜根据海水淡化工程实际生产情况,区分输入端与输出端,设定合理的水资源消耗和污染监测的数据对象,包含对水稀缺足迹和水劣化足迹进行核算与评价有重要贡献的数据,尽可能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4.2可操作性
跟踪监测数据宜满足进行水足迹核算的需要,以及海水淡化工艺、排放方式的不同,制定可行合理的监测方案,收集相应的监测数据。
4.3统一性
宜采用相对一致的方案设置和监测活动方法,对监测数据获取位置、采集方法等进行充分记录和说明,便于进行水足迹评价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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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程序和目的
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程序和目的见表1。
表1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程序和目的
阶段
程序
目的
监测准备
生产工艺分析
确定具体的、有可比性的数据对象,减少偏差和不确定性
确立系统边界
与进行评价的目的相一致,在不同的海水淡化工程进行监测活动时具有相同的系统边界
明确数据获取方式
获取定性信息和定量数据
编制方案
建立分析清单
确定具体的分析项目,各项目具有可量化性
编制方案
确定监测指标与分析方法,对监测活动进行步骤合理、总体协调的规范,相同指标采用同样监测方法
监测实施
根据方案开展监测
对各监测指标数据进行收集,获取进行水足迹核算所需数据,在完成评价前对实施阶段各环节进行必要的验证
6监测准备
6.1明确数据对象
6.1.1常用数据对象:
1)输入端:原料水、能源、化学药剂、膜组件、化学清洗等;
2)输出端:产品水、排放水。
6.1.2采用反渗透法工艺进行生产的海水淡化工程,数据对象宜关注膜组件种类、使用数量、更换周期等。
6.1.3采用低温多效法工艺进行生产的海水淡化工程,宜关注能源来源和种类及用量,和高压蒸汽的品位、压强、温度、用量等。
6.2确立系统边界
6.2.1水足迹核算范围选择原料水入厂到产品水出厂的生产阶段,宜按照HY/T0424-2024给出的系统边界要求。
6.2.2系统边界宜仅考虑生产淡水过程中的取水、预处理、淡化、后处理等单元过程,不包括海水淡化工程的基础设施、设备建造、人员办公活动和联产过程中其他活动产生的水资源消耗等。
6.3明确数据获取方式
6.3.1数据获取宜按照生产环节的输入和输出单元过程进行分工,分别确认不同生产设施与生产单元位置,明确相关设施单元在生产过程的数据对象。
6.3.2水稀缺足迹核算所需的数据,一般从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