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考核重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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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8-29
总字数:约2.33千字
文档摘要
附件: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考核原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原则
自查
评分
复查
评分
一、
完
成
鉴
定
目
标
任
务
38分
1、保质保量完毕全年鉴定任务※
18
1、年度鉴定人数1000人次以上,得18分;1000-100人次,每少于100人减1分;100人如下,得5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4
2、鉴定人数比上年递增20%以上加4分;递增20%-10%加3分;递增10%如下加2分;鉴定人数和上年持平或下降不加分。
{区(县)范畴鉴定所,未完毕本区(县)全年鉴定指标每减少10%扣1分}
2、全年完毕高档技能以上鉴定人数占鉴定总数15%
8
1、高档技能以上鉴定比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