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技术指南》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20年1月,山东省海洋局围绕“海洋强省”建设发布了
征集海洋领域202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以海岛保护与利用、海域综合管理、海洋生态修复保护、海洋观测与监测、海洋防灾与减灾等方面为重点,继续发挥在海洋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中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标准编制组起草编制《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技术指南》,形成标准建议表和标准草案报山东省海洋局。2020年7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的通知 (鲁市监标字〔2020〕249号),批准《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技术指南》立项,由山东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及任务分工起草过程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天津工业大学、海阳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中心、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及任务分工如下:
姓名
单位
承担工作
齐延民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主持调查研究、标准内容设计、标准起草和修改等全部工作
刘昕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参与调查研究、标准内容设计、标准起草和修改、涉海单位调研等工作
王海涛
天津工业大学
参与调查研究、标准内容设计、标准起草和修改、涉海单位调研等工作
孙婧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参与调查研究、标准专家意见征集、标准起草和修改等工作
王佳莹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参与调查研究、标准专家意见征集、标准起草和修改等工作
宋泉清
海阳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中心
参与调查研究、标准专家意见征集,对接现场调查统计与工程内部调研
陈进斌
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研究院
参与调查研究、标准专家意见征集、标准起草和修改等工作
金晓杰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参与标准起草、文本审稿等工作。
陶慧敏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参与标准起草、文本审稿等工作。
常娜
天津工业大学
参与标准起草、文本审稿等工作。
贾彦军
天津工业大学
参与标准起草、文本审稿等工作。
赵玉庭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参与调查研究、标准起草和修改等工作
(三)起草过程
标准的起草分为以下3个阶段:
1、标准预研
水足迹的概念是近年来被逐渐应用到海水淡化领域内,各相关科研院所在水足迹概念、生命周期评价方法、量化与评价技术、低水足迹认证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具有一定技术应用储备。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以海水资源利用研究中心为主,组成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并结合研究院正在开展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相关调查工作,在相关海
水淡化工程调研、数据查找、海上取样和资料检索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并对国内外海水淡化与水足迹测算等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结合已经开展的渤海各项生态环境与预警监测及入海排污口调查,以及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海生态环境影响监测任务,对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相关数据获取过程进行探索与应用,并对分析结果进行评估,以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过程与方式为重点,将排污口周边海域调查数据为判断是否产生水劣化足迹的依据,以评价生态环境影响状况及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2020年6-8月,工作组结合对我省“海洋强市”进行了标准化工作调研的同时,对我省海水淡化产业分布及发展水平、海洋生态环境、海洋公共服务、海洋管理现状等进行了全省调研摸底,根据形成的海洋强省标准体系初稿开展本项目的标准预研工作。
2、立项情况
2020年3月,山东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标准研讨会,邀请专家对标准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阅,与会专家对申请立项的《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技术指南》进行初审,审核了拟申报标准项目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规范了标准的格式及用词用语,在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统一了认识。2020年7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的通知(鲁市监标字[2020]249号),批准《海水淡化工程水足迹跟踪监测技术指南》立项。
3、起草阶段
标准起草小组根据前期调研与海上调查、实验室分析等工作基础上,对海水淡化工程排放进行清单分析,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20001.7-2017《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结合标准立项研讨会初审意见,完成了本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掌握了水足迹评价相关标准制定情况,进一步确定指南编制的框架、内容和指标等,完成标准文本编写,同时补充了适用标准、计划和需求,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联合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向海水淡化、标准化相关专业机构专家进行了咨询,在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