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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课件 第八章商品检验检疫、不可抗力、索赔和仲裁.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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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5 页
更新时间:2025-08-30
总字数:约1.88千字
文档摘要

第八章商品检验检疫、

不可抗力、索赔和仲裁;Z银行收到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开立、纽约分行保兑信用证

项下一套单据。信用证单据条款中要求提交一份由商检机构出

具的正本原产地证,但未规定具体内容。同时要求全套正本海

运提单须显示收货人为凭开证行指示并通知申请人。Z银行审

单后寄往纽约分行,保兑行以“产地证收货人显示为与此有

关的人(WHOMITMAYCONCERN)而非申请人”为由拒付。根据

ISBP821规定,产地证“收货人”栏位并非必填项,如果产地

证显示的收货人为具名实体,此款规定是“不应与运输单据中

收货人的信息相矛盾”。如信用证要求运输单据出具成“凭指

示”“凭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