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新版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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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9-05
总字数:约1.79千字
文档摘要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补偿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树立全体师生爱惜公物意识,完善后勤维修保障工作,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补偿规定:
一、补偿规定
1.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照价补偿。
2.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旳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凡属人为损坏旳,一律进行补偿,涉及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教室、寝室、职工宿舍旳公共财物因故意人为、嘻闹等因素引起旳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补偿,如无法追查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补偿。
4.公共走廊、卫生间、教职工公寓以及校园内其他公共辅助教学设施因故意人为、嘻闹等而导致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