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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第八章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措施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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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9-08
总字数:约4.7千字
文档摘要
第八章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措施制度
一、成品保护制度
1.成品保护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成品保护范围涵盖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已安装就位的设备、材料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工程(如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地面、顶棚装饰等)、安装工程(给排水管道、电气线路、通风空调设备等)以及采购进场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等。
在建筑结构工程中,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的楼板、梁柱等结构构件,在达到一定强度之前,极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表面损伤、裂缝等问题;砌体结构在砌筑完成后,若受到碰撞、挤压等,可能会出现墙体倾斜、灰缝开裂等情况。
对于装饰装修工程,墙面的涂料粉刷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