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与甲方共同拥有行使抵押权的权利,既可以自行行使该权利,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代为行使,乙方对此不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异议。
11.在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抵押担保债务尚未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抵押登记管理部门提出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的请求。
12.当本合同项下所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动,导致其不足以担保丙方发行债券的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价值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押,以确保能够充分担保丙方发债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清偿,直至满足所需的担保价值为止。
13.乙方承诺每年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营业执照的年检工作,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之前,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的续办手续,以确保其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具体是指……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抵押资产包括……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该日期之前,按照约定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涵盖: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具体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的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根据[具体名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并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由甲方妥善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由乙方负责占管。在占管期间,乙方应确保抵押资产的完好状态,甲方有权对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若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关于发生毁损、灭失原因的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因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确保保险公司将该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的一部分。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完成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之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有义务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严格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以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若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按照[具体调解和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抵押资产价值的变化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从而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形。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切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