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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域外证据审查实务要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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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9-09
总字数:约4.28千字
文档摘要
域外证据审查实务要点总结
一、域外证据的界定与范围
域外证据,是指形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证据材料。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界定域外证据的范围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审查程序和证据效力认定。
从形式上看,域外证据可以表现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书证如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国外公司的财务报表等;物证可能是从国外进口的产品作为侵权物证等;视听资料包括在国外拍摄的视频、录制的音频等;电子数据则涵盖了国外服务器存储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
从来源上,域外证据可能来源于当事人自行收集、外国政府机构、外国司法机关、外国商业机构、外国证人等。不同来源的证据在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审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