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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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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9-13
总字数:约2.09千字
文档摘要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2025年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与保险标的
第一条【投保资格】凡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作为投保人参加本保险。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借款个人,保险责任自投保手续完成并缴纳保费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二条【保险标的范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财产包括:
1.被保险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用以抵押的房屋主体结构;
2.抵押房屋价值中已包含的附属设施(如固定装修、管道系统等);
3.借款合同中明确列明的其他室内固定财产。
【标的排除】以下财产不在保险范围内:
1.购房后新增的装修、改造或购置的可移动物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