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平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doc
文件大小:19.5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9-13
总字数:约1.3千字
文档摘要

平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根据202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

第一条附加条款的订立

本“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之效力经附加于主合同后始生效力。本附加条款的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

在主合同有效期间且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符合《保险法》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指定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本公司申领“提前给